二OO六年元月六号已是昨天。“香山会议”上谈笑风生的各路诸侯和绿林好汉们,转眼就成为打扰过那方宁静的过客。
“香山会议”,是一次三十余位北京中青年影视编剧的自发聚会,主要内容有下:
一,所有参加该会的编剧,向受邀出席的《墨攻》编剧的女儿和律师表示了道义上的声援,并拟向媒体发示要求维护编剧权益的“宣言”。大家还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声援《沙家浜》著作权人的维权举措。
这种声音,在法制进程还正在路上的中国,在大众越来越尊重资本愿意忽视(牺牲)自我尊严的当下,可能显得弱小。但是,这种声音终究是不可抹煞的。
大家对电影导演以“XX(个人)作品”形式包揽一切的作风进行了温和的抗议,对电视剧导演进行了炮火猛烈的口诛。著名编剧魏人(代表作《我是警察》《编辑部故事》《龙年警官》)曰:相比电影而言,电视剧不是导演的艺术,观众看的就是剧本,只要剧本好,狗都能当导演。
二,出席人员基本上都是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员,大家向会长王兴东提议,适当时候更改学会名称为中国影视编剧协会,要求协会加大力度支持会员个体的维权行为。
同样编剧出身的王兴东(代表作《离开雷锋的日子》《蒋筑英》《法官妈妈》)表示,学会更名事宜正在着手过程之中。鼓励当会员个体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运用法律武器,并表示将联合其他政协委员,继续向立法机构呼吁完善相关法律。王兴东呼吁,以后编剧维权案例开庭,大家尽可能出庭旁听,以示群威和声援。
三,著名编剧彭三源(代表作《九九归一》《海棠依旧》《半路夫妻》)以自己曾经的血泪教训,提醒大家利用编剧合同细则条款来进行未雨绸缪的保护。
彭三源建议:对于自己作品应该提前进行版权登记;不要和投资人在合作过程中交朋友,不要因为商人的甜言蜜语而耳根发软,坚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编剧应该尽可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在合同上要求投资方在导演和主演人选上经过编剧的同意和认可。
四,青年编剧胡坤(代表作《良心》《征服2》《东京审判》)向大家介绍了自己最近的情况,他正在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要求保护著作权权益。
因为本人在2006年上半年参加了胡坤和投资人之间目前争议剧本的编剧工作,对该过程比较了解。我将继续支持胡坤,为其无正当理由被剥夺的权益作证。
正如陈独秀所言,若非革命不成功,除非湖南人死光。对于这一案例,本人虽心有余悸但不会被自以为是的有钱人腐蚀和拉拢。对于为富不仁的强恶势力,还是相信法律这一最后的底线吧。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别法官都不能保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正当权益,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任何人和机关没有逼迫人民贫穷的权利,任何人和机关也没有逼迫人民为奴役的权利。日益广入人心“天赋人权”的思想才是真正的万岁!
五,天色渐昏,谈意仍浓,大家用中国人传统的饭局方式增进私谊。
本人见到了毕业三年半以来一直未及晤面的黄维若教授(代表作《阿郎在北京》《大清徽商》)和青年教师顾言(代表作《铁齿童牙纪晓岚》)、胡薇。黄老师乃中戏人气指数最高的教师之一,自予毕业,他已升级博导之列。不可否认,黄老师的为人为文之风,影响了很多弟子(当然也包括我)。至于胡薇,更是信口开河而畅言无忌。
席间,本人和北京电影学院教师薛晓璐(代表作《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同桌。早已熟悉多年的朱艳(代表作《春光灿烂猪八戒》《靠近你温暖我》)和周劲翔(代表作《春光灿烂猪八戒》《水浒后传》)言称要投入薛老师门下读研,本人强烈表示抗议,像他们这样的人应该赶紧挣钱去,把考研的机会让给我等初级上路的新兵作为缓冲之挡箭牌。当然,酒桌上的话是不能太当真的,余上大学已晚,当务之急也是挣钱去,在实践中接受继续教育。
因缘巧合的是和李辉(代表作《萍踪侠影》《七剑下天山》)不期而遇。四年前我们就曾经尝试过一次没有直接见面的合作,可谓非典时期的非典型合作。
……
这是中国影视进行时中一次小小的插曲。尽管前段时间关于影视圈的“上床”话题抓住了大众的眼球,风头矫健地掩盖了几个编剧维权事件的新闻,但是大家还是一致表示将和资本家的侵权行为奋斗到底。
香山宾馆不远,就是毛主席的“双清别墅”。一生奋斗,坦言“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他老人家曾坚定地宣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只有当所有人都站起来争取自己合理的权益时,则法律才能为文明社会保驾护航,则和谐社会才能有实现之可能。
聚会联络人汪海林(代表作《都是天使惹的祸》《神医喜来乐》《坐庄》)通报了另外一些因故不能前来的同仁之立场,他们通过电话表示将义无反顾地加入到维权队伍中来。正如有人所言,拿起法律武器告他们吧,让为富不仁的资本家们两腿发软,直至他们不敢欺负人为止!
新浪网和《新京报》均有人员列席,据说,改日将发布此次聚会的相关报道……
附注:相关个人代表作系本人根据印象写就,未经考证,可能不能代表他们本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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